Jin Shu Holdings Ltd.
金 树 控 股 有 限 公 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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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简介 服务范围 海外上市的优点 业绩 新加坡主板上市要求 │ 香港主板上市要求 相关链接

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要求
业务记录要求
  • 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
    录,其中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盈
    利不少于港币2,000万元,而最
    初两个年度的盈利总和不少于港
    币3,000万元
  • 若干类别的公司(如基建公司)
    的业绩要求年限可获放宽
  • 在上述营业期间,公司的管理层
    须基本相同
  • 并无具体规定公司必须集中经营
    某一项业务
  • 申请人必须对公司的业务拥有控
     制权

预计市值

  • 于上市时不低于港币1亿元

最低公众持股量

  • 于上市时,公众持股量不低于港
    币5,000万元
  • 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不超过港
    币40亿元,则最低公众持股量必
    须占已发行股本的25%
  • 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超过港
    币40亿元及公众持股量金额达港
    币10亿元,则公众持股量可降至
    已发行股本的10%

未来展望

  • 没有具体规定,但申请人须说明
    有关未来计划与展望的概况
  • 可选择包括盈利预测

会计师报告

  • 在一般情况下,会计师报告至少
    涵盖上市文件刊登前最后三个完
    整的财政年度


公司管治
  • 须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
  • 鼓励设立审核委员会

可接受的司法管辖地区

  • 香港、百慕大、开曼群岛及中华
    人民共和国
  • 如属第二上市,其他司法管辖
    地区亦可获考虑

对上市前股东的限制

  • 上市时的控股股东须承诺:

    -- 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不会出
    售其在公司的权益

    -- 在公司上市后第二个六个月期
    间,不会出售其在公司的权益以
    导致其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

其他考虑因素

  • 控股股东或董事可进行与公司有
    竞争的业务,但须作全面披露
  • 新股发行须全额包销
  • 公司上市后首六个月内不能发行新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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